【中華百科全書●社會●一夫多妻制】
婚姻之型式除單偶婚外,有複偶婚。
意即在婚姻關係中所牽涉之配偶,同時不僅一人時,即為複偶婚。
此種型式又分為多夫制、多妻制,及多夫多妻制(Cenogamy)。
在行複偶婚的社會,不論是多妻,或是多夫,都是在夫或妻之外,又增多了一個或數個副妻或副夫的角色。
在婚姻關係中,夫婦之角色不止一人而已。
一夫多妻制(Polygyny)即係由社會文化所允許,一夫同時有數個合法妻子。
此種型式在複偶婚中最為常見,與一夫一妻制並行於世,且多行之於社會中少數有財有勢者之間。
實行多妻制的社會,夫對每一妻子享有同等權益。
如為父系社會,該男子更為所有妻子所生子女之合法父親。
但是子女們卻不能對其父親之產權要求均等分配。
不過每一妻子對其所生子女,則以監護人自居。
在一夫多妻制中,又以姐妹共夫較為通行。
此制在風俗習慣上,允許男子再娶妻之姐妹為妻。
或者,娶妻的寡姐或妹,或未出嫁之姐妹為妻。
再者,為了維繫兩族之間的既存利益關係,依照風俗,妻方之家長,將亡妻之妹送嫁過來。
所生子女,或視為死者所出,或作為其妹所生。
行此制者有諸妻同居,或諸妻異居,權益關係又復不同。
(席汝楫)
引用:http://ap6.pccu.edu.tw/Encyclopedia/data.asp?id=46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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