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外台秘要 卷卅二 養胎法並禁忌一十三首867】
千金論曰,舊說凡受胎三月,逐物變化,稟質未定,故妊娠三月,欲得觀犀象猛獸,珠玉寶物欲得見賢人君子,盛德大師,觀禮樂鐘鼓,俎豆軍旅陳設,焚燒名香,口誦詩書古今箴誡,居處簡靜,割不正不食,席不正不坐,彈琴瑟,調心神,和性情,節嗜欲,庶事清靜,生子皆良,長壽忠孝仁義,聰慧無疾,斯蓋文王胎教者也。
又論曰,兒在胎,日月未滿陰陽未備,腑臟骨節皆未成足故自初訖於將產,飲食居處,皆有禁忌。
又妊娠食雞子及乾鯉魚,令子多瘡。
又妊娠食雞肉糯米,令子多寸白蟲。
又妊娠食雀肉並豆醬,令子滿面 黯黑子。
又妊娠食山羊肉,令子多病。
又妊娠食兔犬肉,令子無音聲,並缺唇。
又妊娠食驢馬肉,延月。
又妊娠食椹並鴨子,令子倒出,心寒。
又妊娠食騾肉,難產。
又妊娠食雀肉,飲酒,令子心淫情亂,不畏羞恥。
又妊娠勿向非常之地大小便,必半產殺人。
又妊娠勿食羊肝,令子多厄。
又妊娠勿食鱉,令兒短項。
又妊娠食冰漿,絕產。
(並出第二卷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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